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废先 帝法,不听天 子诏,居处毋度, 出入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子 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 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 危宗庙社稷。群 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 市”帝不忍 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王蜀 严道、邛都, 帝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 上怜之。後十六年 ,追尊淮南王长 谥为厉王 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