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