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 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 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 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 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 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 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 恨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