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