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 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 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 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 事下廷尉 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 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 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 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 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 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 南王安拥阏奋 击匈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 罪,罚以削地。中 尉入淮南界,宣 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 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 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 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 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