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 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 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