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 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