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 其盗买县官 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 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 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 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