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 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 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 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 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 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 之事越王也,主虽 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 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 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 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