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