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 金。民怪之,莫 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 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