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