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 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