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 所敬,而灭其 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 断,则毋以其 敌怒之;自多 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 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 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 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 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 ,直指是非以饰其 身,以此相持 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