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 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 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 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 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 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