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