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