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 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 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