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 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 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 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 障以逐戎人。徙谪 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 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