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 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