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