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 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