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