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 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 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 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 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