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 之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, 事可出,出之;不 可者,各厌其意, 然后乃敢尝 酒食。诸公以故严重之,争为用。邑中少年及 旁近县贤豪,夜半过门常十馀车,请得解 客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