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