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