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