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