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