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 伯馀立为 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 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 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 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 ,而立和为 卫侯,是为武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