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 反邪!”文 帝既见绛侯狱辞, 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