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