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