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