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