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