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