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 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 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