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 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