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 告奸者腰斩,告 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 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 上爵;为私斗 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 非有军功 论,不得 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 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 显荣,无功 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