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