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