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