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 全道而行督 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 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 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。是 故主独制於天下而 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 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