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公 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 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