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