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 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