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