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